今年四月是全国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为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地税局要求,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山地税局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四月在全区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三型税务、构建和谐地税”总目标,以打造“春风行动”和“纳税人之家”品牌为抓手,创新思路,集中声势,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从服从惠山区“双超”竞赛活动大局中抓宣传,从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中抓宣传,从弘扬地税文化、打造服务纳税品牌中抓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推动形成经济与税收、税收与社会、纳税与征税和谐互动“三共赢”的新局面,为全区实现“双超”目标、争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先行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主题,大力宣传地税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加大地税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围绕全区“双超”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纳税、服务社会重要举措的宣传;深入宣传地方税收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非税收入政策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案释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托地税“春风行动”、“纳税人之家”及“惠山地税电子税务中心”,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三、活动安排
各级应创新宣传平台,采取征纳互动、行之有效的形式,突出重点、抓住节点,将税收宣传和服务纳税紧密结合,全面启动以“服务发展、服务纳税,征纳和谐、回报社会”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工程”,增强宣传效果,取得宣传实效。
1、启动第四次惠山地税“春风行动”。作为“纳税服务工程”的主要抓手之一,“春风行动”要坚持求新、求实、求高,突出“征纳诚信、和谐发展”,进一步创新形式、提升内涵。具体要做到“三个再加力”:服务发展再加力,大力表彰“地税总收入贡献前十强”的纳税人,在第一时间兑现减免税;服务纳税再加力,深入开展“百名税官进千户、边听意见边服务”活动,解决纳税人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服务社会再加力,深入开展“在同一蓝天下”主题助残活动,扩大“地税爱心妈妈志愿团”、“地税爱心社”效应;深化社区结对,依托社区构建地税“绿化上网中心”。
2、放大“纳税人之家”效应。通过“纳税人之家”标识的征集,宣传“纳税人之家”的守信、自律、沟通、服务、共赢宗旨,拓展“纳税人之家”的影响度。4月份,各地要依托“纳税人之家”平台,创新1-2项活动内容,组织开展“纳税人参事团”、“资讯服务团”和“监督评议团”活动。“纳税人参事团”要开展好民主评税、参事评议活动;“资讯服务团”要集中力量举办好“纳税人之家”2项以上宣传地税、宣传政策、沟通征纳、公开政务、服务纳税的活动,大力倡导全社会诚信、守信,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形成征纳和谐互动的新局面。
3、启动“网上纳税人服务中心”。依托“惠山地税电子税务中心”平台,启动“网上纳税人服务中心”。具体是:开发网上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户式”查询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申报信息、欠税(费)信息、违章处罚信息等的查询;开发电子邮件告之服务系统,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网上邮箱,将税收政策、税务公告等信息发送给纳税人;开发网上办公系统,实现纳税人网上涉税事项申请、审批、办理、回复等功能。税收宣传月内,“网上纳税人服务中心”要实质启动。
4、开展个人所得税政策进户专项宣传活动。把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深入到医院、学校、机关、重点企业,结合个人所得税专项调查,积极宣传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突出发挥税收管理责任制“连户、连责、连效”的机制作用,加强股息红利类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发挥税法宣传促进组织收入的重要作用。
5、举办“网上税务论坛实时互动”活动。在充分调研排查基础上,选择当前纳税人最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设1-2个税务论坛“论题”,利用“惠山地税电子税务中心”税务论坛平台,在月内选择时间开展与纳税人的实时沟通互动,当场回答解决纳税人的疑难。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各地要加强对税收宣传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打好“五五”普法的第一仗。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细化计划,抓住纳税人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要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情况,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要联动国税部门,选择共性宣传内容加强宣传,提高税法宣传的影响力。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抓住重点项目,突出加强宣传,形成声势,放大效应,取得实效。要积极准备各类税收政策宣传材料,充分利用“阳山桃花节”等庙会(节场),因地制宜组织悬挂标语、张贴税收政策公告,进行税收法规政策咨询、资料发放,扩大宣传面。要兼顾当前工作,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工作“双促进、两加强”。
(三)拓宽渠道,丰富载体。要充分运用内部宣传载体。依托办税服务厅、社会化征收网点、“纳税人之家”等税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门户网站”等重要窗口,向纳税人全面、实时提供税收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要充分运用外部宣传载体。切实发挥电视媒体速度快、形象直观、可视性强、受众面广的优势,积极组稿,掀起集中宣传效应;充分利用报纸、期刊(《政务公开快报》税收宣传月专辑、各类政策宣传小册子)、镇有线电视等载体,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
(四)上报情况,搞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对上报送税收宣传活动的动态信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加快信息交流互动,及时报送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税收宣传月开展的主要活动和成效,于4月26日前将税收宣传优秀创新项目(每个单位报送1-2个,内容介绍在1000字内),于4月26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报惠山地税局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