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作用,积极创建“三型税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升惠山地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科室齐抓共管、监察部门协调、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惠山地税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书记为召集、负责人。成员单位为监察室、办公室、人教科、计财科等部门。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三、主要职责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一)研究、确定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二)分解落实各单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三)交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
(四)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四、责任分工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全系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各单位按各自职责抓好组织和落实工作。
(一)组织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全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各项活动的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好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宣传及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教育。
监察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大宣教”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大对全局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以《惠山地税》信息、惠山地税内网和外网等为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动态、成果和举措;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对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进行报道。
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局党组书记对下属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例行谈话;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新进人员必须组织岗前宣誓并进行廉政专题教育。
人教科、监察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计划。要把反腐倡廉作为税务干部轮训、培训的必设课程;全面树立和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培养、表彰、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加强惠山地税基层建设,以创建“三型税务”为抓手,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税务文化建设之中,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全局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争做“清醒地税人”、营造“清新地税风”,强大 “清莲”廉政文化品牌。
监察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反腐倡廉理论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必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中层干部读书班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阵地和设施,营造反腐倡廉的宣传氛围,发挥工会、团委等组织的作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把反腐倡廉教育引入家庭,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促进惠山地税人员廉洁自律。
监察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建立保障机制,在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纳入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监察室协调联系,计财科、办公室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部署。监察室将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各单位要按照上述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联系、主动配合、及时沟通、交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情况和经验。
(三)各单位在年底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全区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年度的工作意见,并进行任务分解,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